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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林亭口镇芮家庄村约31亩鱼池及台面经营权
2026.01.13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2105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芮家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芮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芮家庄村约31亩鱼池及台面经营权
挂牌价格 6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流转面向本村村民公开网络电子竞价,竞价人在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竞价保证金35万元,方取得竞价资格。 2.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以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 3.鱼池内现有的房屋(3间)及低压线路材料等,归受让人使用,期满时完整无损交还。 4.承包期间,禁止受让人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5.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时间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受让人所有,征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6.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受让人的人、物损失,由受让人自负,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7.承包期间,受让人要确保鱼池水面和鱼池坡面的清洁,若达不到环保要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8.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受让人应完成净坑,如不净坑,坑内养殖物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自负。 9.合同到期后7日内,受让人应自行拆除自建物(指受让人在承包期内所自建的),逾期未拆除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自负。 10.受让人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11.如受让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受让人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12.承包地界内北侧有地下石油、天然气管道,受让人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管道设施,地下管道区域附近不准载树,不准施工动土。 13.凡有意承包该鱼池的应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水产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3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354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