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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牛口庄家东地70亩土地经营权
2024.03.18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牛口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牛口庄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牛口庄家东地70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0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家东地地块只允许种植农作物,不允许种植树木、养殖、建设小工厂、小作坊等。 2. 面积:70亩(竞价成功后不再重新进行测量)该项目发包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12月31号止,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期限,并同意按该发包期限支付租金,竞价成功后不得以发包期限及其他原因为由拒签合同。 3. 承包年限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12月31号止。5年,不满5年按5年计算,底价每亩每年1000元,在交易所平台上采取网络阶梯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每竞价一次,每亩每年递增10元,农交所报名时缴纳保证金20000元。竞价成功者于合同签订之日前缴纳第一年承包费,其余承包费于每年1月31日前交清本年承包费。保证金20000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转为押金,此押金于2028年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凭着押金凭证到村委会办理退款手续。 4. 如承包方承包中途违约合同,已交承包费及20000元押金,不予退还。 5. 合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地上青苗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6.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准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准在土地内拉土,应保持原貌,承包方进行土地改造时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能施工,如果承包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由承包方负责与村委会无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恢复原貌。中途因其他原因转包他人,必须与村委会协商,同意后进行转包,并且按时交纳承包费。合同到期后,承包方后建地上物,必须拆除,将土地恢复原貌。 7. 该地块接壤的沟渠,承包方可使用水源,无权占用沟渠。 8. 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9.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延长承包年限。 10.参加竞价竞拍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781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