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尔王庄镇程泗淀40亩鱼池经营权
2025.02.05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32466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程泗淀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程泗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尔王庄镇程泗淀40亩鱼池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交易保证金1万元,文书费500元。 2、交易成功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费,村集体收取承包保证金2万元,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此承包保证金转为罚款用于发包方各项损失。承包方在支付2027年承包费时承包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费。禁燃保证金2000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未在所承包鱼池内发生焚烧事件,则退回2000元保证金,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如每发生一次焚烧事件扣除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2000元时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未再次发生焚烧事件,则退回2000元保证金。 3、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承包方负责缴纳电费等各项税费。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共同用电期间要保证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被盗或损坏,如电力设施被盗或损坏由承包方承担维修费用。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清淤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方不允许将鱼池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鱼池范围内种植树木。 7、在承包期内鱼池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力、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及区政府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鱼池面积承包方按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合同。 8、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鱼池内搞设施农业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9、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所承包鱼池范围内的承包方地上物或鱼池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10、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人员及法人 |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