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二米庄村西洼中段111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二米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二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二米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二米庄村西洼中段111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二米庄西洼中段111亩土地,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四至:东至李建鱼池道边,南至泄水渠边,第一段有各户7.5亩不包括在内,西至大米庄边界沟,北至上水渠边,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底价为每年每亩1000元,阶梯价10元,签订合同时交清2025年土地承包费,以后每年11月30日前交下一年承包费,村集体不收取任何费用,农交所收取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押金3万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押金。 2.承包期间内,承包方依法对该地块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把本地块土方外拉变卖,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 3.承包方缴纳的3万元承包保证金,主要包括农田灌溉设备保证金及秸秆禁烧罚款和违约金三个方面。承包期内承包方没有违约责任发生,承包保证金于合同期满退还给承包方,如有违约,承包保证金不退还承包方。 4.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负责水电设施,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安排并协调承包方和青苗费事宜,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该地块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即粮补归承包户所有。 5.有意承包该土地须在承包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交易成功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交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押金不退,交易成功后以111亩为准签订承包合同,村集体不在组织测量。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52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