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西茬地约4.5亩土地经营权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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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林亭口七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七村西茬地约4.5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7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房屋等设施由受让方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 2.受让方不能违规燃烧秸秆情况. 3.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受让方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粮食作业,不能栽树、卖土,搞养殖业。 4.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或工程使用,受让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中标者,征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5.受让方无需缴纳水费,不享受粮食补贴政策。 6.受让方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 7.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水源、电源。 8.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土地受淹人员伤亡,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受让方自负。 9.如受让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受让方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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