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白涧镇杨家套村55亩园地经营权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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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白涧镇/杨家套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杨家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白涧镇杨家套村55亩园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交易平台:通过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竞价保证金50000元。 2、价款支付:土地租金前5年一次性交清(2026年-2030年),以后每年3月1日前交清本年度租金直至合同到期。 3、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竞价人,若开标期间无人竞价,所有竞价保证金概不退换,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4、本次流转土地上现有权属为村集体的杏树240棵,承包期间不得损毁,承包方如需更新林木,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5、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负责提供水源、电源。 6、承包方必须合理使用土地,依法享有承包园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挖泄、取土、坟葬等其他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建设与种植业生产无关的永久性建筑。若承租方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出租方和相关土地规划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承租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7、承包方不得对承包园地的经营权进行抵押,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者自行承担。 8、合同期内负责该园地的管护、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并承担相应责任,一切灾害和经营风险,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 9、出租年限届满,承租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依法依规进行,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10、合同到期后,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清除新增地上构建物,地上树木不得清除,恢复园地原貌,超过期限,视为承包者自动放弃权力,地上附着物无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1、违约责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方有权依法追尝违约金不足部分的损失。 12、其他责任:承包期内,承包方如需转租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转租权限不得超过本次合同剩余权限,否则转租合同无效,仍按原出租合同执行。并报白涧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1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征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出租方只退回剩余的出租费用。国家征占地补偿费及原地上附着物树木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它地上附着物赔偿归承包者所有,承包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4、本项目成交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具体条款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成交后如不同意签订书面合同,保证金不退。如有未尽事宜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经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通过后方可签订,制定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流转价格(挂牌价格):人民币150元/亩/年,正向多次竞价,竞价阶梯10元。以此为基数,每5年上浮5%至合同期满。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 年 3 月 1 日 至 2046年 2 月 28 日,不满 20 年按 20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238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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