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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八门城镇王家铺村(16号原尹隽丹)3 亩鱼池经营权
2026.04.22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5895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王家铺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王家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王家铺村(16号原尹隽丹)3 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53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发包方将村鱼池发包给承包方经营管理,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对承包鱼池的管理使用。承包方如需对鱼池施工,须事先向发包方申报整理实施方案,经发包方的书面同意后,并在发包方监督下施工。 2、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搞水产养殖,不准取土卖土,不准有对承包时鱼池现状有破坏的施工,承包期满后按承包时原貌归还发包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和押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准建永久性的建筑、不准植树、不准卖土等破坏鱼池及堤埝的行为,一经发现,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和押金,并有权另行发包,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4、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河防相关部门规划河道征用等,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池。征用方对鱼池当年的损失如有补偿,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发包方只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所被征鱼池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因鱼池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5、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对河道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方施工,不得阻扰。如施工方对鱼池当年经营损失有补偿,补偿归承包方。如无补偿,因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不退承包费,不延长鱼池承包年限。 6、在合同期内,如遇村庄规划坑塘养护和治理以及周边环境清理等工程,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方施工,不得阻扰。因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不退承包费,不延长鱼池承包年限。坑塘治理期间不得干涉施工,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所发包鱼池终止合同。 7、鱼池位置在村主路两侧的所有鱼池,自路边向鱼池内侧延伸10米归村集体所有使用,如遇村中组织护坡等工作,承包方无条件配合施工,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8、鱼池边建筑物包括小铺、彩钢房等所有人应在承包期满后自行拆除。建筑物所有人可与新承包者自行协商是否继续使用等事宜。如新承包人不同意使用,现有建筑物应在确认本轮承包人后全部自行拆除。如新承包人同意,则使用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合作社不负责协调。 9、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年限。 10、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发包方负责提供电源。 11、在合同期内,如上级部门收取水费,由发包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如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在台同期内,鱼池四周的新旧沟渠属村集体所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在合同期内,鱼池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水、电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鱼池内向题和与周边所发生的纠纷,全部由承包方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解决,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合同期满承包方必须将承包鱼池按经营时的现状交付发包方,不许再动,且一并将鱼池内的配套设施及建筑拆除,否则发包方有权处理设施和建筑,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并有权另行发包。承包期满后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 16、缴纳竞价保证金10300元(其中包括发包底价5300元、鱼池违约押金5000元)后方可竞价,竞价保证金划入村指定账户: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王家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02094401040002245。待竞价结束后,未竞价成功者凭缴款证明进行退费。竞价成功后,3天内补齐承包尾款,如违约不退还违约押金5000元,风险押金归宝坻区八门城镇王家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 17、此项目属于村自主挂牌竞价项目,不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 18、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多不退少不补。
受让方条件 对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开发包。
转出用途 渔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3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