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凌沿庄村17.3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凌沿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凌沿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凌沿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凌沿庄村17.3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8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凌沿庄村集体土地17.3亩,地块名称:村南公厕西地块。东至下地路边渠西侧,西至下水渠东侧,南至渠北侧,北至村污水处理站坑南侧,污水处理池南侧留有3米宽道路。共17.3亩,发包期限,自2023年3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交易底价为每年每亩承包费1080元,递增价10元,收取交易押金3000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押金,合同到期后押金退回。签订合同时收取2023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1月20日前交清下年承包费,村委会不收取标书费,农交所收取280元文书费与交易押金一并交到指定账户。承包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补贴)和一次性补贴归发包方农户所有。 2、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承包方不许将承包范围内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3、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 5、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不负责提供电源,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 6、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8、凡有意报名者必须亲自到现场实地考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交易成功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或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押金不退,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土地押金不退,土地押金归发包方所有。交易成功后违约的交易押金不退,村委会另行投标。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308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