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29.4亩土地经营权
2025.03.26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3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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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司庄子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29.4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2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竞价成交之日起 至 2025年 11 月 30 日,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五、转出用途:旱田种植 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29.4亩,2000元/年,阶梯竞价200元/年。 七、交易保证金:2000元(竞价成功后保证金转部分承包费)。 八、其他事宜: 1.承包土地只能用于种植旱田作物,承包方严禁在土地上取土,种树。2.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包括政府收缴的水费)。3.政策性农业支持补贴归承包方所有。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发生任何事故,均有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或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双方须无条件服从。各种补偿费全部归发包方所有。6.如有护送灵柩占地立墓者,不小心损坏农作物事主不予任何赔偿,承包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逝者入土,村集体不予任何赔偿。7.承包方未按规定缴纳全部承包费,视为违约,预交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8.承包方生产经营完成后,自行将秸秆清理干净。9.承包方种植农作物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从地里回收处理干净。10.承包方必须服从上级机关环保、卫生、土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若影响治理,需配合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如未清除属于承包方所有的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或法人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2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017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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