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宝坻区大口屯镇后寒河村90亩耕地经营权
2024.12.24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后寒河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后寒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后寒河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口屯镇后寒河村90亩耕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7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发包方不包水源和电源,雨季不包排涝。 2.竞价者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成交后转合同价款,竞价者中途违约不退费。 3.签订合时需缴纳第一年承包费,同时缴纳6个月承包费作为押金,押金可抵2026年12月20日至2027年6月19日承包费。第二次交费为2025年12月20日前。 4.竞价前需自行确认土地现状,以发包方案亩数为准,不再实际测量,报名及认可,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 5.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撂荒;严禁种植莲藕、林果、苗木、草皮、挖塘养鱼等行为;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得存放粮食及其他物品;严禁硬化土地、取土、卖土,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如有上述行为,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费用不退,并对该地块重新发包。 6.承包期内,若有国家企业支持保护补贴归承包方。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服从,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所得,遇到国家使用土地应无条件腾出,合同终止,并退回剩余合同金额,出让方不再做任何赔偿。 7.承包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必须按照政府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如有发现,所受处罚由受让方负责,出让方可终止合同,并不退合同价款。 8.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可对所承包土地进行转包。 9.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合同期满后承包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附着物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1.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后寒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722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