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中塘镇南台村9600平方米市场经营权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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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南台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南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南台村委会光明街35号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中塘镇南台村9600平方米市场经营权 | ||
| 资产权益 | 租赁权 | ||
| 挂牌价格 | 165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水、电)现状,对现场现状无异议,我方产生的所有管理运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在未经得转出方同意允许后不得对房屋拆改及在周边私搭乱建,如有此类行为后果承租方自行负责。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 4、房屋承租期间若遇政府拆迁或征收,承租方与转出方的租赁关系随即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违约,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6、转出期限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租金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按半年支付; 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涉及的法律规定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査验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8、此交易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房屋鉴定费、装修施工房屋结构监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10、本项目标的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 11、上述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本次出租的面积为9600平方米(9600.005平米其中0.005为三资系统单位换算存在误差,不代表本次实际出租面积9600平方米)。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报名时要提供转出方出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 | ||
| 转出用途 | 集市经营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096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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