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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西原棉油加工项目经营权
2024.12.04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岳龙镇/东未甸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西原棉油加工项目经营权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6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村集体不负责承租方的任何债权债务。 2、合同期满后,发包方有权组织再次出租,承租方不得阻拦。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各项费用都由承包方承担,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费用。 4、本次发包的原棉油加工项目内,地上物包括厂房等归原承包方朱泽亮所有,请意向方报名前自行前往查看或向村委会咨询,地上物补偿事宜由意向方与原承包方协商解决,村委会不负责协调。若协商成功,于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达成一致的证明材料;若协商不成,由竞价者负责寻找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地上物进行评估的材料和按照评估价格支付给原地上物所有者的支付凭证(若进行评估,费用由竞价者自行担负),将协商一致的证明材料或评估、支付材料主动提供给东未甸村村民委员会,否则发包方不予以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将该项目重新组织发包,并取消本次承包方的竞价资格,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5、承包方承担此项目出租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6、流转的项目经营权所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总体利用规划尚不明确,承租方需按照现有用途使用经营,若后期规划明确为非工业、商业用途,不能继续经营,该项目经营权流转合作终止,双方按照实际产生的承包期限结算费用,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7、承租方若需要项目现场内进行翻建或改扩建,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符合规划。承包期满,如不再租赁,项目内属于承租方的地上物需自行移走,如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后30日内未移走,项目内任何的地上物和其他附属设施无条件归东未甸村委会所有。 8、承租方若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等,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符合规划。 9、流转的项目经营权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环评等手续由承租方自己负责解决。 10、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小写¥7000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竞价成功者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方保证金转为结算款,不足部分签订协议以前全部交清。 11、该项目承包期限为2024年8月13日至2034年4月12日止,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等,并同意按该承包期限支付承包费,竞价成功后后不得以任何为由拒签合同。 12、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占地款归村委会,村委会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归承包方,地上物补偿款根据权属取得。 13、承包方在经营期间有权转让、改扩建等,但必须经东未甸村村委会书面同意后实施,否则东未甸村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押金,重新组织发包。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7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578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