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口屯镇镇北村老面粉厂服装加工项目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镇北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镇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镇北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镇北村老面粉厂服装加工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15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供水、电、天燃气地上设施等,均由原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安装完成,自费部分也是原承包方担付。原有面粉厂车间厂房因年久失修,原承包方对其进行大面积主体、房顶翻建并装修同时又在院内新建车间、锅炉房、办公室、厨房和库房。以上建筑物按照评估价值由竞价成功者交予原承包主,现面粉厂地上建筑物评估价为4267159.2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柒仟壹佰伍拾玖元贰角整)。 2.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3.承包期内,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材料;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 4.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44年12月31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基本状况,并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竞价保证金无偿归转出方所有,并承担因拒绝签约给转出方造成的一起不利后果。 5.项目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6.原承包户为 刘文军 。该项目占地 2.7 亩,现有地上建筑为车间 867 平米,库房 95.5 平米,办公室 58.8 平米,锅炉房 4 平米,厨房 36 平米。杂物室21平米、商铺216平米。权属为原承包户刘文军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人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服装加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464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