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杨家泊镇西庄坨村渔场大库使用权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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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西庄坨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西庄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13662120822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西庄坨村渔场大库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3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有义务保护转出方出租的厂房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2、承租方在使用厂房过程中,如需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须先经得转出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厂房所有权全部归属转出方,承租方不得因厂房维修或者扩建等投入,要求转出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进行回购或者补偿。 3、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承租方应将其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的向转出方交接,但承租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收回并搬出租赁房屋,限期未清理的设施设备视同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转出方自行处置,如处置过程中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在未经得出租方同意允许后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拆改及在项目周边私搭乱建,如有此类行为后果承租方自负。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7、地上物情况:渔场大库占地2280平方米,闲置厂房510平方米。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日 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张殿宽流转 | ||
| 转出用途 | 仓储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423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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