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村经营性资产
宁河区丰台镇农贸市场及集镇区域经营管理权公开出租
2025.11.05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968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宁河区/丰台镇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人民政府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丰台镇农贸市场及集镇区域经营管理权公开出租
资产权益 租赁权
挂牌价格 400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经营管理区域:丰台集贸市场位于丰台镇南村中心位置,依托设计规划出的三条主要街道和一块大面积开阔地形成了占地面约17890平方米的大型集贸市场,可设摊位摊位约300余个。其中: 1、市场北面第一条街长约370米,宽17米,占地面积6290平方米; 2、中间街道长300米、宽20米,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 3、南面街道宽17米,长300米,占地面积5100平方米; 4、开阔地面积约500平米。 市场可经营蔬菜、水果、肉类食品、大百、小百、鞋类、土产等多类商品.(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经营的除外)。 可通过本地市场价核算成本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对集农贸市场收取摊位费;农贸市场卫生及厕所清理管护。 (一)摊位收费标准: 1、服装、大百、小百、小五金、鞋类摊位:每米每年收费不得超过120元; 2、土产类摊位:每米每年收费不能超过90元; 3、蔬菜类摊位:每米每年收费不能超过70元; 4、食品类摊位:每米每年收费不能超过100元; 5、大肉类摊位:每个摊位每年收费90元(限制为2米以内摊位); 6、水果类摊位:每米每年收费不能超过(限制摊位7米)400元; 7、早点小吃类摊位:每年收费不超过每米120元; 8、鱼类摊位:河鱼每年收费150元(限制摊位7米); 9、海鱼类摊位:每年每米收费不超90元; 10、其它零散摊位进入市场内可以按照零散摊位大小每个集日3—10元收费。 中标方必须依照发包方给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能超出规定金额收费,如有违规现象发包方将单方解除合同并扣留保证金。 (二)南村南大街卫生、市场卫生及厕所管理由中标方清理管护,要求做到每天产生的垃圾当天必须清理干净,市场厕所要求每天保持整洁,厕所设施保持完善。 (三)集贸市场经营中关于摊位区域划分的规定: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摊位必须在发包方指定区域内经营,中标方要保证经营摊位不能出现外溢现象;中标方要遵循原市场摊位坐落区域划分,如需调整摊位区域必须经过发包方同意后,单一种类经营摊位主80%以上同意,方可调整。 (四)本次招标保证金1万元,中标后转为市场管护保证金。
受让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转出用途 其它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912002010000022677300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经营性资产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