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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东棘坨镇原老水利站房屋使用权
2024.09.26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东棘坨镇/西棘坨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人民政府 类型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东棘坨镇原老水利站房屋使用权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200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标的总面积为1922.71㎡,其中建筑面积561.4㎡(钢结构房屋148.67㎡,棚113.88㎡,砖结构房屋298.85㎡),无水电、燃气、取暖、消防等设施。 2、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9年8月20日 ,不满5年按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按照政府相关安全责任要求使用标的,凡因违反安全要求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承租标的范围内卫生环境必须符合村委会要求,垃圾自行清理,如不达标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 4、承租方如需改扩建需经出租方同意,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投资建设的设施及建筑物归出租方所有,如出租方不需要,承租方需恢复项目原貌。 5、租赁期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承租方逾期返还,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之日止,逾期返还期间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支付占用费,且每日按日租金万分之五累计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6、出租期内不得在标的内部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或集体征收占用、平改、建设需要等,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因征收占用导致的一切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间内搬离,合同终止,出租方退回剩余的租金,承租方投资建设的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一切平台费用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仓储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156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