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描述 |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工程内容:
龙潭庄大队部前坑500米护栏 (组装、安装、喷漆)
以上项目预算总计:14000元;
工程要求:
1、工程细则以龙潭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施工要求为准。
2、如施工过程中造成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工期:自中标次日起60天
招标方要求:面向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发包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表面平整、完工后现场不能有施工垃圾(如施工后未达到要求产生的二次费用由中标方自负)
标底:14000元。
投标方法: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投标,以标底为基准往下投,最低者中标。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协调中标方与项目工程所涉及的关系协调,并在施工完成后初步验收。
2、中标方必须按发包方的要求和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3、中标方负责施工设备及人员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丢失损坏,中标方自负。
4、如工程未能验收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工程结算需开正式税票。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7%工程款,剩余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一年,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 结清剩余款项。中标方要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缴纳该项目的交易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