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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村北扬水站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6-06-03 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7387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南孙庄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范月和
项目周期 1月
招标类别 工程建设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自筹 资金来源 自筹    50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村北扬水站维修改造工程
挂牌价格 50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面向社会,投标方须先经招标方进行前期资格审核,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通过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www.tjnjs.com)提交报名材料。
其他描述 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工程内容:因南孙庄北扬水站建设年代久远,设备及主体设施老化,现已出现屋顶漏水、闸板松动、蓄水池渗水等问题,南孙庄股份经济合作社预计花费5万元(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对北扬水站进行屋顶修补、闸板加固、蓄水池防水处理,水泵检修等。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及上级拨款到位后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质量要求及验收 ①质量要求:由招标方安排有关人员验收监督 ②质量验收:由招标方安排有关人员验收监督 ③建设地点: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村 6.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自由竞价
阶梯价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