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武(挂)2023-07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的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武清区天和路西侧、秀水道北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天和道绿化带,南至秀水道,西至现状空地,北至在建商业项目,现状场地平整。
该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武清区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3529.7平方米,规划用地指标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密度 (%) | 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商业用地 | 3529.7 | ≤2.0 | / | / | 7000 | /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00万元。
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其他规划与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3. 受让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4. 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12月13日16:30,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7: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该地块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00。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00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88号207室,电话:23460036。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2)82100993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6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82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