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不许取土外运,如需施工必须经转出方同意方可施工。
2、在转出(流转)期内,如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归受让方所得。上交水费和一切未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遇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转出方不予负责。
3、在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所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所签订流转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只得当年损失补偿。若受让方已交余下期限的转出(流转)费,转出方将余下期限已交的转出(流转)费退回且不在补偿其他费用。
4、在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按成交价格3日内交清当年在转出(流转)费,如不能交清当年在转出(流转)费,视为违约所交竞价保证金归转出方,转出方将重新组织竞价。
6、转出方如需使用该土地应提前15日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服从自行终止合同,所造成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出方不负责任何经济赔偿。
7、受让方需交纳竞价保证金261000元,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需向转出方交纳30000元合同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双方无任何争议情况下,15日内退还受让方。
8、本次流转土地面积192.5亩,(其中农户家庭承包土地面积155.5亩,村集体土地面积37亩)。
9、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6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承包期为一年半。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