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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方家庄镇西王庄村786.01亩土地经营权
2024.12.17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30757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方家庄镇/西王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西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西王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方家庄镇西王庄村786.01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0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所流转土地在国家有种粮补贴政策情况下,种粮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2、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和电源,按现有电力设施、水利设施提供给承包方使用; 3、在承包期内,由承包方负责缴纳水费、电费等各项税费,且全额缴纳。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5、在承包期内,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承包方方可对所承包土地进行平整; 6、在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交纳 15万元土地承包保证金。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此保证金不退,用于补偿发包方经济损失,归发包方作为收入使用。承包期满后,经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所承包的土地及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 7、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8、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土地被征收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按剩余承包土地面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 9、在承包期内,本合同不许抵押贷款用,如发生抵押贷款情况承包合同自动解除。 10、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1、所流转土地仅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不得栽种树木、苗木,不能种植藕和西瓜,不得有建筑、取土等破坏土地行为。承包方如有以上违规行为15万元土地承包保证金不退。 12、地上附着物包括: 地下灌溉管道3000米,地冒120个,低压线路600米,配套电柜12个。 13、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27 年 11 月 14 日,不满 3 年按 3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全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 种植粮食作物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8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441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