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东台田地31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白庄镇/孙校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东台田地31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6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成功者还需向发包方交纳承包押金400元/亩和年承包费5%的防火押金。若承包方所承包区域内发生燎火,防火押金转为罚款,承包方下年度缴纳承包费时需重新缴纳防火押金,否则认定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或因承包方个人原因造成合同中止,承包押金转为违约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择日重新发包。若合同一直履行至2027年,则承包押金抵2027年的部分承包费。 2、按年度交承包费,每年12月15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 3、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土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不再丈量。水、电、路及地上设施按现有状况发包,发包方不予补充。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负责对水点房屋、变压器的保护和修缮。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6、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转租、抵押,否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7、承包方在合同期内不允许改变地形、地貌,如承包方改变其地容地貌或搞其他项目,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归承包方自己负责。 8、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土地内养殖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发包方清除地上物所支付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养殖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发包方所有。是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是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归发包方所有。 10、凡交足押金者,视为对此方案内容全部认可,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信息技术服务费不退。出价最高者竞价成功,竞价成功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用于预付所承包地块的承包费,竞价成功者如有反悔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984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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