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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周良街道朱家窝村915.5亩土地经营权
2024.12.27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朱家窝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朱家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周良街道朱家窝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周良街道朱家窝村915.5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98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价款交割方式 承包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缴清当年承包费。 (二)、流转方式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上流转(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www.tjnjs.com)按照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上发布的关于竞价的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三)、竞价事项 1、竞价者须在竞价之日前(按农交所网上发布时间为准)将竞价押金420000元(包含底价押金400000元+防火押金10000元+设备押金10000元)、转出方收取的其他费用1000元及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到农交所指定账户,其他费用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2、土地流转底价每亩每年980元,每次加价每亩10元,价高者竞价成功。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竞价成功。 3、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若反悔,竞价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 4、竞价成功者自竞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竞价成功者底价押金400000元转为承包费,防火押金10000元、设备押金10000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退还,未竞价成功者,在竞价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押金。 5、此次竞价不受人数限制(若只有一人参与竞价视为底价竞价成功),一切产生的交易平台收取的费用,由竞价成功者担负。 (四)、竞价成功后要求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承包方对现有田间硬化的的公路及节水工程设施的使用及维护,如发生人为损坏由承包方自行修复,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视损坏程度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后,可以依法转包、转让和继承,但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流转期限中规定的承包期限,未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擅自转包、转让和继承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方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并负有依法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 3、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4、承包方因生产需求,需要建附着物,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只许在承包地内种植当年收获的农作物,不准改变土地原貌,国家所发放的粮种或种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6、承包方负责所承包地块不发生燎荒。如燎荒,只要每发现一个火点,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按时无条件交出土地并清除所有地上物,如承包方未交出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处置土地。 8、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区、街道征用土地或村庄规划需使用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损失,不退承包费。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按街道办统一标准补偿的青苗费归承包方。如果在承包期内虽己征地,但未占用土地,直至承包方承包期满,承包方不享受青苗补偿。政策允许下,承包方享受国家粮食补贴等政策。 9、土地承包地块内如按装现有机泵和其他配套设施,使用期间出现任何故障一律自行处理,如有损坏自行修理安装,若损坏不能修理或丢失按物照价赔偿。停水前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收割完成后完好无损交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押金退回。 10、承包期间,承包方所用水费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负责提供地块内现有电源,用电线路和用电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4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679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