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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大钟庄镇康家庄村南洼、西洼、越河地、东大台子、王家坟、东场1016.02亩土地经营权
2024.12.13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钟庄镇/康家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康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康家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钟庄镇康家庄村南洼、西洼、越河地、东大台子、王家坟、东场1016.02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2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康家庄村现有6块土地共 1016.02 亩,其中农户流转1016.02 亩,村集体机动地0 亩,现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包;(一)南洼地块,东至村委会西旱地交界处,西至李英地交界处,南至沟渠北侧交界处,北至上水垄沟南侧交界处,土地面积471.68 亩.(二)西洼地块,东至坑西侧交界处,西至李英地交界处,南至沟边交界处,北至沟边交界处,土地面积328.37亩.(三)越河地块,东至渠边交界处,西至道边交界处,南至渠边交界处,北至渠边交界处,土地面积102.48亩。(四)东大台子地块,东至鱼池交界处,西至沟边交界处,南至沟边交界处,北至沟边交界处,土地面积57.5亩。(五)王家坟地块,东至沟边交界处,西至渠边交界处,南至公厕交界处,北至渠边交界处,土地面积34.65亩。(六)东场地块,东至沟边交界处,西至沟边交界处,南至道边交界处,北至渠边交界处,土地面积21.34亩。上述6块土地竞价流转,底价每亩每年1200元,往上投,阶梯价格10元;收取竞价保证金40万元。土地流转期限为2024年 12 月 30日至 2027年 10月30日止(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签订合同时收取2025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2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款。受让方需缴纳21万元承包押金,承包押金最后一年可转土地承包费,交齐余款。承包期内,该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村集体原有水利设施受让方可以使用,相应的电费等经营费用受让方自己负责;受让方不允许随便动土、拉土,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产生的供水费。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9、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10、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不退。11、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4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822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