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钰华街道安家桥村221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安家桥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安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安家桥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钰华街道安家桥村221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32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承包期内,水、电、路,排涝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2)所委托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7年10月7日止,共3年。甲方应于2024年10月8日之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若2027年因不可抗因素导致农作物不能及时收获的,需延长20天交付土地,10月28日合同生效。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 (4)在承包期内,未经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土地内栽树、卖土、挖坑、建设永久性建筑等一切不符合土地性质要求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承包方种植农作物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应集中放置到村委会指定地点。 (6)承包期满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7)承包亩数以实际发包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8)承包方种植作物时需提前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向上级部门征求意见后种植。 (9)乙方负责指定专人安排协调其所属劳务人员按行业要求进行工作。 (10)承包期内乙方生产作业等一切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 ||
受让方条件 | 安立杰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064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