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宝坻区大钟庄镇宽江庄西洼207.75亩土地经营权
2025.01.02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钟庄镇/宽江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宽江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宽江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钟庄镇宽江庄西洼207.75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24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宽江村西洼土地207.75亩,其中有赵子兴等195户承包地181.65亩,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土地26.1亩,四至:东至老庄西环路,南至箭杆河,西至尹家庄边界渠,北至公路南侧。二、发包期限为3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 三、发包底价为每年每亩1240元,,递增价10元,收取交易押金50000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押金。村集体不收取费用,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度的承包费,以后每年12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的承包费,承包期结束后退还承包押金。四、责任明确:1.承包期内村委会提供水点1座(水电设备齐全)防渗渠道300米,1处动力电源。2.如遇自然灾害给承包方造成任何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与村集体无关。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5.承包期内,由于大钟地区不属于水稻种植区,如种植水稻,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水稻产生的供水费。6.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7.承包期内该地块所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9.承包期内,承包方如育秧苗不得在本村取土。10.承包期内,农药废弃物防止污染,要及时清理回收。11.承包期内,承包方在飞防作业时要保护好箭杆河北侧的树木。五、如果交易成功后不按时签订承包合同,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押金作废,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承包方违约,承包押金不退,村集体将继续对外发包。六、凡有意承包该地块的应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684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