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马鞍子村河东、公路北405亩土地经营权
2026.03.10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3637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北涧沽镇/马鞍子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马鞍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马鞍子村河东、公路北405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95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合同到期日,受让方必须清理完秸秆、各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并交回该流转土地。受让方需缴纳垃圾清理、交秸秆清理押金10万元。 2、同期间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上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等需要占用该土地,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出,合同无条件终止,合同终止后由受让方负责无息退还受让方已缴纳的未到期的流转费(按月计算),如只征收部分土地,剩余土地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并退还征收部分未到期的流转费(按月计算)。应属受让方的补偿(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青苗补偿款等)受让方无权扣留,除此之外,受让方不得向受让方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如受让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受让方有权扣留承包费作为赔偿金。 3、水电费自理,(村委会可提供电源)。由生产产生的各种费用都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粮补归承包户。意向方竞价前自行测量土地、核实农机具进出土地位置、明确灌溉渠道等种植条件,竞价成功后因亩数等与上述相关问题发生争议与马鞍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5、合同到期后必须恢复土地原貌并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否则受让方必须赔偿转出方的损失。 6、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1月1日 至2028年12月31日,不满3年按3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48475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178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