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周良街道北杨码头205亩土地经营权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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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北杨码头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北杨码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北杨码头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周良街道北杨码头205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1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二、流转价格(挂牌价格): 承包费每亩每年1100元起。 承包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一次性缴清2026年承包费,逾期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有权扣除竞价保证金,收回土地。 三、其他事宜: 1、竞价者在竞价之日前(以农交所网上发布时间为准)交竞价保证金1万元、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到农交所指定账户,方能参与竞价。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2、发包底价为该土地每亩每年1100元。竞价者按底价往上投,竞价递增单位为每亩每年10元,高者竞价成功。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竞价成功。 3、如竞价成功后反悔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 4、竞价成功者竞价保证金10000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转让和继承,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但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并负有依法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承包方或者受让方要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协助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提供协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妨碍或者强迫承包方流转承包经营权,不得截留、扣缴承包方的流转收益。 8、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或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承包期内,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街道办及上级部门,需要进行架设电线或绿化等工作,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允许。 10、承包方因生产需求,需要建附着物,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1、承包方只许在承包地内种植当年收获的粮食作物,不准改变土地原貌。 12、承包方负责所承包地块不发生燎荒。如燎荒,只要每发现一个火点,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包方应许可他人地块的浇地、排涝、放水等工作。 14、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按时无条件交出土地,如承包方未交出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处置土地。 1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区、街道征用土地,或村庄规划需使用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损失,不退承包费。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按街道办统一标准补偿的青苗费归承包方。如果在承包期内虽已征地,但未占用土地,直至承包方承包期满,承包方不享受青苗补偿。政策允许下,承包方享受国家粮食补贴等政策。 16、承包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水源,承包方所用水、电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无 。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粮食作物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112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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