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米四庄村822亩土地经营权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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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米四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米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米四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米四庄村822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2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米四庄村现有4块土地共822亩,其中农户流转700亩,村集体机动地122亩,(一)干渠北地块,东至凌沿渠西树西边,西至大钟小学,南至绿化带渠北,北至防渗渠南道南边,土地面积392亩;(二)八支东地块(不包括高铁南三角地),东至孔家庄界渠,西至八支渠,南至孔家庄界渠北7米,北至绿化带树南6.5米,土地面积227亩;(三)后老坟地块,东至老船窝道渠西,西至苗圃界沟树东4米,南至下地土路,北至水泥管道,土地面积156亩;(四)庄西东段地块,东至农户地,西至土路,南至沟渠,北至土路;土地面积47亩;此4块土地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底价每亩每年1200元,往上投,阶梯价格10元;收取竞价保证金18万元。土地流转期限为2025年 2 月 1日至 2027年 11月30日止(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流转期内农作物收完以后,如苗圃界沟伐树,允许树木承包方南北过车轧地4米宽)。签订合同时收取2025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转为土地承包押金,土地到期后承包押金退回。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村集体原有水利设施受让方可以灌溉此地块使用,相应的维修、电费等经营费用受让方自己负责,合同到期后原有水利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受让方不允许随便动土、拉土,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需做水利设施必须征得村集体同意。5、承包期内,此4块土地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产生的供水费。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9、承包期内,该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10、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11、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12、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8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908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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