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高康马村大块地约4280.2亩土地经营权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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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高康马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高康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高康马村大块地约4280.2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2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土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不再丈量。 2.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剩余一年承包费于2027年1月1日前交清,履约保证金转为承包费,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补齐。未按时缴纳下一年承包费的,承包方需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日偿付下一年承包费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所承包土地,履约保证金、设备保证金不退还。 3.承包方在此地块原有的水源、电源等配套设施承包方可以免费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合同到期后承包方必须保证原有设备能正常使用,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从设备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修理费用或设施购买费用。 4.如承包方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被有关部门发现,承包方都将作为承包地第一责任人积极配合缴纳相应款项与相关处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5.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方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水稻,不能栽树、卖土。 6.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还所征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方,征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7.如上级相关部门收取水费,承包方需缴纳水费,即可享受粮食补贴政策与其他政策性补贴。 8.承包方需在承包到期前将稻草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合同到期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设备保证金退还承包方,验收不合格,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可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处理,相应费用从设备保证金内扣除。 9.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形,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承包方自负。 10.每年生产与秋收期间,由承包方负责将道路表面泥土清理。如有村民因道路泥土过多滑倒摔伤,责任由承包方承担,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11.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12.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履约保证金、设备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13.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11月30日,不满2年按2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14.凡参与报名竞价者即视为完全接受以上约定条件,对于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完全自担。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且提供本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照片,样式参考展示图片。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403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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