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廉庄村530.8亩土地经营权
2025.02.05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32464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廉庄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廉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廉庄村530.8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发包范围及四至 发包方将位于廉庄村 530.8 亩(不再丈量)土地对外发包,从事种植业,土地性质:耕地(以土地部门认证为准)。廉庄村人口地(1号地328.8亩)耕地四至为:土地东至上水干渠西侧、南至上水干渠北侧、西至高马路东侧、北至廉庄村南侧;廉庄村人口地(2号地村西中马路以北177亩)耕地四至为:东至养殖小区以西、南至村西中马路以北、西至杨拨村地东侧、北至杨拨村地南侧;廉庄村人口地(2号地村西中马路以南25亩)耕地四至为:东至高马路西侧、南至上水干渠北侧、西至承包户地以东、北至村西中马路以南。(以四至图为准)发包公示及报名期间,意向方需现场勘查确认自愿报名竞价,意向方报名后视为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且对标的物的状态参数等无任何异议。) 二、发包期限 发包期限4年,2025年1月3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考量种植年度,按整四年计算收取流转费)。发包方于签订发包合同5日内将土地交付承包方。 三、发包方式及价格 1、底价为:每亩每年 1000 元。 2、发包方式:天津市农交所网上公开招竞价。 3、竞价保证金:保证金10万元。 4、发包流程:详见发包公告。 四、交款方式 竞价成功后,缴纳的100000元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押金,承包方不得以100000元押金抵作租金。承包方一年一付款,2025年度承包费,于竞价后3日之内付款完成,之后每年付款时间不晚于当年度1月10日。因风力发电项目需要临时占地约21亩(由项目方确认占地位置),2025年年度承包费按509.8亩交承包费、2026年年度承包费按509.8亩交承包费,2027年年度承包费按530.8亩交承包费,2028年年度承包费按530.8亩交承包费。如承包方未按时交付承包款,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合同,押金款不退。 五、双方权力与义务 1、承包期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承包的土地。 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若需要改造建设水利设施需经发包方同意 3、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包方正常生产所需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发包方应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承包方自行抗旱抗涝,发包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5、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 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承包方严格按照本方案第一条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3、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服从,不得阻拦,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承包方购置及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和附着物补偿费,其他任何补偿费一律归廉庄村委会所有。 5、承包方有权使用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但因此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将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交还发包方,如有损坏,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6、承包方确保国土资源不流失或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地貌按违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 7、承租期间,一切安全、其他事故等问题,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与发包方无关。 8、保护环境、禁止秸秆焚烧;沟渠、埝边的杂草芦苇等,及时清理并清运。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伤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 八、特别约定 1、由于国家电网工程(天津宁河35千伏王鸿线切带廉庄风电二厂、生物质电厂工程)施工,需要在2号地内架设3个铁塔,分别为:2号地177亩内自东往西第二条距离村西中马路约200米处(边长7.2米*边长7.2米=0.0778亩);2号地25亩内距村西中马路约100米处(边长7.2米*边长7.2米=0.0778亩);2号地25亩内距村西中马路约404米处(边长9.5米*边长9.5米=0.135亩),以上地块亩数(0.291亩)均不在发包范围内。以每个铁塔为中心的2.4亩范围内国家电网工程(天津宁河35千伏王鸿线切带廉庄风电二厂、生物质电厂工程)涉及的各项补偿均由廉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廉庄村委会)所得。在承包期内国家电网工程(天津宁河35千伏王鸿线切带廉庄风电二厂、生物质电厂工程)11月份、12月份、1月份、2月份、3月份内将进行施工;其他月份不会影响承包方种植,如有问题承包方与国家电网工程(天津宁河35千伏王鸿线切带廉庄风电二厂、生物质电厂工程)施工方自行协商解决,与廉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廉庄村委会)无关。施工期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国家电网工程(天津宁河35千伏王鸿线切带廉庄风电二厂、生物质电厂工程)施工,如有阻碍将视为承包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发包方不退还承包方承包押金。(以四至图为准) 2、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乙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3、承包期满,承包方需将承包地内农作物秸秆清理干净。 4、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发包方可另行挂牌流转,若发包方与新的受让方达成流转协议,则承包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时交还标的资产,不得妨碍新的受让方使用。 5、合同的订立,参照农交所土地流转合同签订。 6、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双方进行协商。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承包在天津市农交所公开进行,发包具体流程等详见天津市农交所关于廉庄村土地发包公告(天津农交所网址:www.tjnjs.com)。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99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