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东棘坨镇赵本庄村约2892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东棘坨镇/赵本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赵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东棘坨镇赵本庄村约2892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1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不满4年按4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承包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2、合同期内未按时缴纳承包费,合同终止,土地另行发包。 3、受让方额外缴纳20万元作为承包押金(无利息),可抵作最后一年承包费。 4、如需种植粮食以外的作物,需经村委会书面同意。 5、如有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6、在本次承包区域内,存在村民用于旱田种植的自留地块。承包方若计划种植水稻,应确保不会对村民的旱田种植活动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若承包方有意对地块进行合并操作,则需自行与相关村民进行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村委会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7、意向承包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现状无异议 8、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制度,不得破坏土地,如出现违章违建等违法用地情况,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拆除调整,所有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如遇高标准农田施工建设,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阻拦。 9、在土地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占地或村委会依法使用土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如涉及赔偿款,承包方需服从村委会安排。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粮食作物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999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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