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宁河区东棘坨镇赵本庄村约2892亩土地经营权
2024.12.27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东棘坨镇/赵本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赵本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东棘坨镇赵本庄村约2892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1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不满4年按4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承包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2、合同期内未按时缴纳承包费,合同终止,土地另行发包。 3、受让方额外缴纳20万元作为承包押金(无利息),可抵作最后一年承包费。 4、如需种植粮食以外的作物,需经村委会书面同意。 5、如有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6、在本次承包区域内,存在村民用于旱田种植的自留地块。承包方若计划种植水稻,应确保不会对村民的旱田种植活动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若承包方有意对地块进行合并操作,则需自行与相关村民进行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村委会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7、意向承包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现状无异议 8、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制度,不得破坏土地,如出现违章违建等违法用地情况,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拆除调整,所有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如遇高标准农田施工建设,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阻拦。 9、在土地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占地或村委会依法使用土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如涉及赔偿款,承包方需服从村委会安排。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999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