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473.28亩土地经营权
2023.11.24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新安镇/艾家口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473.28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1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 2、在承包期内,现有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种粮一次性补贴及上级有关补贴归本村村民。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电费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青苗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是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是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6、土地流转面积内的坟头和井,每个坟头让出5厘地,井周边各留两米护井,保留基本农田区域内的地块的机井设施,不得损坏。如遇本村人病故死亡,允许车辆进入和挖墓穴,在青苗和收获期前两村负责给乙方补贴损失200元。此外白地之时不予补偿,无条件进入。 7、两村北段地靠水泥路留一条小渠,水泥路南棱1.5米外挖一条东西走向宽2.5米小渠,用来保护路面。 8、承包方不得在承包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证金,且承包方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户经营期间与个人发生纠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负责调解。 9、如遇违约,风险保证金不退。 10、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1、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方在原有的沟渠基础上,可以适当进行清沟,土方沟边搭埝,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12、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承包方搞粮食种植,不准植树、种藕、挖坑、私搭乱建、取土等和对土地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保证金2万,竞价者竞价成功,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竞价成功后7天内补齐尾款,如违约不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归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风险保证金8万元,该风险保证金不在承包费范围之内,承包方必须将所承包地内稻草于2027年12月31日前清理干净,并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退还风险保证金,否则风险保证金不退还,归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14、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15、承包期内,遇镇、村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绿化等占地,乙方无条件服从。 16、承包方不得再次流转该土地经营权的,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风险保证金不退。 17、该土地为艾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该地块上的现有农业生产电力线路为艾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可供承包方使用,使用中出现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原承包方自行投资搭设,如果原承包方未竞价成功,发包结束后20日内,原承包方需自行拆除现有电线,恢复原出租土地现状;如新承包方愿意购买地上物,可与原承包方自行协商。拆除或者协商后双方签订出租合同。如因故无法签约合同,签约前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8、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 19、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 20、合同期满,承包方遵守以上条款,发包方将风险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方。 21、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如鉴证费、评估费等)由承包方承担。 22、由于宝坻区新安镇窑上村和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两村是叉花地,艾家口发包地面积473.28亩,两村土地流转期限一致,发包底价一致,阶梯价一致,报名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473.28亩土地经营权项目的同时必须报名宝坻区新安镇窑上村421.4亩土地经营权项目。两村项目本次只对艾家口村项目开启竞价,成交结果以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473.28亩土地经营权项目竞价最终成交价格,窑上村项目不再竞价,由艾家口项目最终受让方以同等成交价格协议成交。否则,竞价保证金不退,承包无效。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报名宝坻区新安镇艾家口村473.28亩土地经营权项目的同时必须报名宝坻区新安镇窑上村421.4亩土地经营权项目.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717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