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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石高速加油站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来源:静海区 浏览次数:

招标备案号:JS1201182026044018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9D004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加油站项目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津静审一函[2025]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54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54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347.3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津石高速加油站项目坐落于天津津石高速公路静海西服务区,南北区各一座,规模一样,对称分布。总建筑面积1347.36㎡,其中每侧新建加油站站房一座,罩棚两座。每侧新设50立方米柴油储罐4具,30立方米汽油储罐3具,20立方米汽油储罐1具,总容量310立方米,折合汽油210立方米。每侧新设2台三油品六枪潜油泵加油机、4台双油品双枪潜油泵加油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本站属于一级加油站。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石高速加油站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1347.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工艺管道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弱电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标段投资额1498.8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6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应提供任命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喜红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郎洼村津石津涞收费站北侧30米
邮政编码:301605
联系人:鲁庆隆
电话:1880223254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新涛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
邮政编码:300392
项目负责人:曲平
电话:022-58598109-6060
传真:/
日期:2026年04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鲁庆隆
电话:18802232546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郎洼村津石津涞收费站北侧30米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陈淑怡
电话: 68608703
传真: 68608636
电子邮箱: 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