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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第1~4标段)招标公告
2024.11.25 信息来源: 天津水务有形市场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9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1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海堤工程是天津市城市防洪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风暴潮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安全屏障。本次设计治理段堤防因多年沉降等原因,距防潮规划治理标准(200年一遇组合100年风浪)差距较大,亟需治理。为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小极端风暴潮危害,实施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共4个标段:

1标段名称: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BHXQFCHDYQSG/HT-2024-01本标段为桩号BSD-K0+000-K0+900m,堤段长度0.9km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现状混凝土路面拆除、清表、老堤拆除、堤基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混凝土挡墙、堤身土料填筑、迎海侧扭王字块、背水侧预制混凝土格型板、格宾石笼、雷诺护垫以及堤顶道路、上堤道路等;相应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相关临时工程;配合其他承包人安全监测设施安装等工作内容。

2标段名称: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BHXQFCHDYQSG/HT-2024-02本标段为桩号BSD-K0+900-K1+800m,堤段长度0.9km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现状混凝土路面拆除、清表、老堤拆除、堤基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混凝土挡墙、堤身土料填筑、迎海侧扭王字块、背水侧预制混凝土格型板、抛石、格宾石笼、雷诺护垫以及堤顶道路等;相应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相关临时工程;配合其他承包人安全监测设施安装等工作内容。

3标段名称: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第3标段),合同编号:BHXQFCHDYQSG/HT-2024-03本标段为桩号BSD-K1+800-K2+600m,堤段长度0.8km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现状混凝土路面拆除、清表、老堤拆除、堤基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混凝土挡墙、堤身土料填筑、迎海侧扭王字块、背水侧预制混凝土格型板、抛石、格宾石笼、雷诺护垫以及堤顶道路等;相应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相关临时工程;配合其他承包人安全监测设施安装等工作内容。

4标段名称: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第4标段),合同编号:BHXQFCHDYQSG/HT-2024-04本标段为桩号BSD-K2+600-K3+400m堤段土建和桩号BSD-K0+000-K3+400m段安全监测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现状混凝土路面拆除、清表、老堤拆除、堤基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混凝土挡墙、堤身土料填筑、迎海侧扭王字块、背水侧预制混凝土格型板、抛石、格宾石笼、雷诺护垫以及堤顶道路等;白水头堤段3.40公里段的安全监测设备采购、安装;相应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相关临时工程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121日~202411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11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11259时~2024122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ly17720034365@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810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黄路188

    人:王工

      话:022-6659609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ly17720034365@126.com

联系人:刘洋

电话:18630852296

发布日期:20241125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工

电话:022-66596090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文革

电话:022-6631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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