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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改扩建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12.09 信息来源:南开区 浏览次数:
招标备案号:JS1201042025124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L000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改扩建项目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函〔2025〕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市级财政资金和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建设规模为 1055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6 6号,四至范围为:东至卫津南路,西至宁盛里小区东围墙,南至天塔加油站北围墙,北至居贤里小区南围墙。项目规划总用地 6821平方米,计划拆除现有建筑约4000平方米,原址新建12层 康复楼1栋,总建筑面积10550平方米(地上10050平方米,地 下500平方米),设置康复床位75张,设置展示厅、康复中心、 测评中心、门诊部、医技部、康复部、住院部、文体活动室、辅助用房等功能性用房,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改扩建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四至范围为:东至卫津南路,西至宁盛里小区东围墙,南至天塔加油站北围墙,北至居贤里小区南围墙。项目规划总用地 6821平方米,计划拆除现有建筑约4000平方米,原址新建12层 康复楼1栋,总建筑面积10550平方米(地上10050平方米,地 下500平方米),设置康复床位75张,设置展示厅、康复中心、 测评中心、门诊部、医技部、康复部、住院部、文体活动室、辅助用房等功能性用房,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3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且在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投标人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副项目经理1名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且在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明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刘朋
电话:23926659
传真:2392665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明伟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0
联系人:华鑫、田赛超、王宇婳、崔霄博、赵健
电话:022-27230193
传真:/
日期:2025年12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明
电话:23926659
传真:2392665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杨俏
电话: 022-27477889
传真: 022-27382846
电子邮箱: nkqzjw_zbj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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