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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运营中心综合楼装修项目
2025.02.07 信息来源:开发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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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5016003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5]02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运营中心综合楼装修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津开审批【2024】118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分公司 ,建设资金为 21086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1086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5734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分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运营中心综合楼装修项目,建设规模为57340平方米,自有写字楼进行内部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73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墙面、地面、吊顶和智能化系统等装修改造,建成后用于公司内部办公使用。(不涉及消防等级变更,不涉及规划调整。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总投资额2108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东区第二大街MSDH1和H3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运营中心综合楼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MSD-H1和H3写字楼为自有写字楼,本项目主要对其进行内部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57340㎡。建设内容为墙面、地面、吊顶及智能化系统等装修改造,建成后用于公司内部办公使用。负责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9996.37986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2)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7日 至 2025年02月12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16时3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07日2025年02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60号增2号购买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jctc@cnpc.com.cn,并联系项目负责人022-23265067线上购买,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关注页截图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晓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6层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李春龙 电话:022-66708920
传  真:022-667086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军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60号增2号
邮政编码:300201 联系人:崔泰昌、李嗣洋 电话:022-23265067
传  真:022-23265067
日期:2025年02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分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春龙
电话:022-66708920传真:022-6670861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6层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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