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2】7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和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线起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和长深高速连接,止于天津港港区内海铁大道,全长约21.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十二车道(含应急车道),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特大桥 5 座、大桥 1 座、部分互通立交 5 座、主线收费站 1 座、匝道收费站 2 座、治超站 1 处和养护工区 1 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和城-A 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建设内容:长度约7.4公里,桩号(YK2+497.825~YK9+900)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及绿化等工程的监理。
监理内容包括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服务工作。
注:1.本监理合同段不设置监理试验室,但应按监理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要求进行抽检,并送至对应的中心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
2.中心试验室由委托人统一设立;
3.试验检测服务与监理服务内容的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095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182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公告中,被列入公路监理资质失效的企业名单,或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布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许可决定公告中,被列入资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予以注销的企业名单中,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2、投标人参加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若为联合体投标,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确定其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7231310182600129934
行号:302110023139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或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收件人:刘亚彬、张勇,联系方式:022-23210356,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快递寄出时间”(例如:XX 公司-XX项目XX标段-顺 丰 1234567890-2022 年 X 月 X日上午 X时:X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建投领海鑫盛商务园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450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王长海 |
联系人: |
刘子红、刘亚彬 |
电 话: |
022-66202796 |
电 话: |
022-23210356 |
传 真: |
/ |
传 真: |
022-2712221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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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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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http://www.tjgcc.com.cn/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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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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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723131018260012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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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