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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平宝线路改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8.06 来源:蓟州区 浏览次数:

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平宝线路改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平宝线路改桥工程项目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3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编号:GL2024102)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甸洼蓄滞洪区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境内,是海河流域北三河系的蓄滞洪区,为一般蓄滞洪区,位于泃河与州河之间,包括本洼及东、西、南、北四洼。

本洼围堤受洪水长时间浸泡和风浪的冲刷,致使堤埝下沉,大部分闸涵都存在着年久失修,一旦运用分洪,洪水将失去控制,向四周漫溢决口,造成小水大淹的洪涝灾害。

现状能向青甸洼分洪的进水控制工程仅有南周庄闸和邵庄子闸,不能对分泄泃河洪水实施有效的控制,达不到规划的分洪效果。所以,需要新建桑梓分洪道向青甸洼分洪。

桑梓分洪道及南周庄分洪道范围内平宝公路现状路面高程较高。堤防启用后,现状堤防内公路将影响洪水过流。现状蓟州区青甸洼过境洪水时预案为考虑公路临时扒口。为减少堤防启用后对平宝公路的影响,同时保证洪水期平宝公路作为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性,本次堤防影响平宝公路道路范围在满足过流断面的前提下进行路改桥设计。

本次路改桥共设置大桥2座(平宝公路桑梓分洪道桥:全长315m,,桥梁跨径为(4x25m)+(4x25m)+(3x25m)+(4x10m);平宝公路南周庄分洪道桥:全长200m,桥梁跨径为(4x25m)+(4x25m)),箱涵1道,水利闸涵1道。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2.2 计划工期:

478日历天(即:2024年9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含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3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8 6 日至 2024 8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分至 11 00分,下午 13 00 分至 16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 [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uoshenggongsi@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8 27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00 分至 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 红星路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30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邮       编:

300170

邮        编:

300384

联  系   人:

刘春鸥

联   系   人:

刘宇霜

电       话:

022-29036081

电        话:

022-23859185、1863097981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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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2-23858132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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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shenggongsi@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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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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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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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0120109014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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