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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12道地块配套项目
2024.08.09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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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7202408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4]08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12道地块配套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4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84.89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348.02万元,银行贷款:736.8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857.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12道地块配套项目,建设规模为13857.9平方米,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3857.9平方米。新建取水泵房1座,用地面积约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场区北侧新建4米高防风网,总长约900米;新建智能化闸口两处;场院内地面硬化、绿化配套等。,总投资额2084.8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12道地块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12道地块配套项目,招标范围:新建取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约50㎡;场区北侧新建4m高防风网,总长约900m;新建智能化闸口两处;以及配套场院内的联锁块铺面、出入口和绿化工程。总投资额853.3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3)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以设计方为牵头人;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机构,并同时携带投标人登录投标确认系统(原投标报名系统)录入确认的确认单,若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宝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疆港区南港路3519号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张译尹 电话:022-25703655
传  真:022-2570365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朱文龙 电话:022-25702471
传  真:022-25709741
日期:2024年08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译尹
电话:022-25703655传真:022-2570365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疆港区南港路351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59012327传真:59012332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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