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老旧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测绘、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项目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农经 [2019]670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测绘、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 (外环线以内)。主要包括:
老旧管网改建工程二期: 对铺设在市内的45 公里腐蚀、塌管严重的排水管道进行改建。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老旧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的测绘、勘察、设计招标,共3个标段。
(1)测绘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老旧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测绘,合同编号:LJGWGJGCEQCHKCSJ/HT-2023-01。工程内容为对铺设在市内的45 公里腐蚀、塌管严重的排水管道进行改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下管线测量、现势地形图测绘等工作。
(2)勘察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老旧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勘察,合同编号:LJGWGJGCEQCHKCSJ/HT-2023-02。工程内容:对铺设在市内的45 公里腐蚀、塌管严重的排水管道进行改建。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等。
(3)设计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老旧管网改建工程二期工程设计,合同编号:LJGWGJGCEQCHKCSJ/HT-2023-03。工程内容:对铺设在市内的45 公里腐蚀、塌管严重的排水管道进行改建。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1)计划测绘周期
发出开始测绘通知后15天内,提交相应测绘成果。测绘成果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2)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15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3)计划设计周期
1)可行性研究阶段:发出工作通知后15天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满足审查要求;
2)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测绘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0月3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测绘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0月3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0月3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22910884310401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jhuilin@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2302290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1号楼3层
联 系 人:兰军、马钰洁
电 话:022-24344868-8030
邮 箱:tjhuilin@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 11月1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工
电话:022-2302290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