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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
2024.03.22 信息来源: 天津水务有形市场 浏览次数:

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7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淀外围堤的千里堤、子牙河左堤、新建坝台防倒灌闸连接堤、子牙河右堤等外围堤防洪标准50年一遇;西河右堤、中亭河左堤等天津市防洪圈部分外围堤防洪标准200年一遇;文安洼蓄滞洪区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外围堤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大清河任庄子以下河道按85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中亭河、西河按40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子牙河按300立方米/秒进行治理。

2.2主要建设内容

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千里堤、子牙河、大清河、中亭河等河道堤防加高加固100.8km;对大清河河道进行整治,扩挖河道15.3km;改建或新建穿堤建筑物70座;建设安全区围堤13.615km;改建安全区穿堤建筑物13座;新建安全区撤退路4.7km。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合同编号:TJSDDHWAWXZHQGCYAQJSJL-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天津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等。

   2.4计划监理周期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预计建设周期为28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2日0900分到2024年03月29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银行帐号:77010078801400004180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yuanfangzixun_1@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16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

    人:王鸣曦

      话:022-5879206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

电子信箱:yuanfangzixun_1@126.com

  人:居东红、韩晁晞

 话:022-23662999    

发布日期:2024322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鸣曦

电话:58792065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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