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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滨海新区老旧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25.08.19 信息来源:滨海新区 浏览次数:
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5083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OH001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滨海新区老旧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135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和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总投资10165.71万元。 建设规模为 83座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塘沽片区、汉沽片区、大港城区及大港油田片区内不满足排水能力的83座老旧泵站进行排水设备更新改造,同步对泵站进水前池进行清淤。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片区、汉沽片区、大港城区、大港油田片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滨海新区老旧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对塘沽片区、汉沽片区、大港城区及大港油田片区内不满足排水能力的83 座老旧泵站进行排水设备更新改造,同步对泵站进水前池进行清淤。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过程的监理。监理深度:实行“四控(质量、进度、投资、环保)、三管(合同、信息、安全)、一协调”,本标段总投资额 152.2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15日 其中,1、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15日 2、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8年9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4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24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赵晶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黄路188号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2-25862799
传真:022-2586279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程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王帅
电话:022-66222919
传真:022-66222930
日期:2025年08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晶
电话:022-25862799
传真:022-2586279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黄路188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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