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G112京环线路面改造工程1、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G112京环线路面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G112京环线路面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包括七个路段,总长度为79.926公里,分别为:
路段一为河北唐山界(K1078+241)—宝芦线(K1091+956)段上、下行方向,位于宁河区,路段长13.715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其中,标准段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2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宽度13.5米;下穿津山铁路及两侧引路段,横断面布置为:1.5米(设施带)+10.5米(路面)+2米(中央分隔带)+10.5米(路面)+1.5米(设施带),路基宽度26米;滨玉线—芦台大桥段,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22米(路面)+3米(人行道),路基宽度28米;榆支线—宝芦线段,横断面布置为:2米(人行道+8.75米(路面)+0.5米(中央分隔护栏)+8.75米(路面)+2米(人行道),路基宽度22米。
路段二为芦台农场界(K1100+556)—老安甸大桥(K1117+845)段上、下行方向,位于宁河区,路段长17.289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2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宽度13.5米。
路段三为老安甸大桥—青排渠桥(K1123+274.802)段上、下行方向(不含潘庄桥—青排渠桥段上行方向),位于宁河区,路段长5.43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其中,老安甸大桥—潘庄桥(K1121+526.405)段,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宽度28.5米;潘庄桥—青排渠桥(潘庄穿镇段)段,横断面布置为:2米(人行道)+13.697米(路面)+0.606米(中央分隔护栏)+13.697米(路面)+2米(人行道),路基宽度32米。
路段四为青排渠桥—九园线(K1135+227.968)段上行方向,位于宁河区及宝坻区,路段长11.953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1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度27米。
路段五为九园线—克黄线(K1149+954.069)段上、下行方向,位于宝坻区、武清区及北辰区,路段长14.726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1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度27米。
路段六为京滨线(K1160+593)—平安庄村路(K1166+625)段上、下行方向,位于北辰区,路段长6.032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其中,京滨线—北运河桥段,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6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6米(路面)+3米(人行道),路基宽度41米;北运河桥—永定河桥段,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6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6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度38米;永定河桥—平安庄村路段,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1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度27米。
路段七为平安庄村路(K0+000)—京岚线(K10+781)段上、下行方向,位于北辰区及武清区,路段长10.781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1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度27米,其中,津永线—腾轩道段,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6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6米(路面)+3米(人行道),路基宽度41米。
目前,路面主要存在横裂、纵裂、局部龟裂等病害,一定程度上影响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对青排渠桥—九园线段上行实施预防养护,其余路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河北唐山界—宝芦线、芦台农场界—老安甸大桥段
车行道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9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9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挖补旧路路面拉毛后,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4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维修下穿津山铁路地道破损的水泥混凝土路面。
2.老安甸大桥—潘庄桥、九园线—克黄线段
车行道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挖补旧路路面拉毛后,加铺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车行道长高4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3.潘庄桥—青排渠桥段下行
车行道范围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4.京滨线—平安庄村路、平安庄村路—京岚线段
车行道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挖补旧路路面拉毛后,加铺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车行道长高4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5.青排渠桥—九园线段上行
车行道范围精铣刨0.5厘米,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铺筑2.5厘米薄层罩面,车行道长高2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6.其他
对沿线相交土路口硬化处理;对穿村镇排水不畅路段,增设排水设施;对K1106+000-K1106+500路段下行方向路基边坡进行培土后施做浆砌片石护坡;更换破损的平缘石、立缘石;维修局部破损的人行道或设施带。
(二)桥涵工程
本工程包括17座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别为1类或2类。其中,对陡沽桥、芦台大桥、蜈蚣河桥、青排渠桥、阎东排干渠桥、津蓟分离式立交桥、阎东渠桥、北京排污河桥、郎园引河桥、引滦明渠桥、北运河大桥、永定河桥、中泓故道桥和下穿京沪高铁桥等14座桥梁梁体裂缝、混凝土破损、支座脱空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更换损坏的伸缩缝,铣刨重铺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表面层;对潘庄桥、引滦暗渠桥和机场排河桥等3座桥梁铣刨重铺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表面层。同步维修沿线桥头跳车病害。津蓟分离式立交桥增设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
(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沿线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对与宝芦线、北辰科技园腾轩道富华路等交叉口渠化改造,对老安甸大桥等7处监控设施及大赵庄等2处交通调查点设备实施维修改造。
更换芦台超限站检测区车道、卸料区破损水泥混凝土面板,完善站内排水设施,更换动态磅,增加柔性限高架等;加固检查井;对津山泵站内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迁移老安甸道班10KV变压器。
2.2 监理服务期限
1标段计划施工工期: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共 9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 455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标段计划施工工期: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共 9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 455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二个标段,
1标段:包括本工程施工1-4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集中于宁河、宝坻、武清、北辰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2标段:包括本工程施工5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集中于北辰、武清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选取每个标段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一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yuanfanggongsi@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7701007880140000418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4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
邮政编码: |
300100 |
邮政编码: |
300110 |
联 系 人: |
刘富东 |
联 系 人: |
李工、居东红 |
电 话: |
022-58695692 |
电 话: |
13370386093 |
传 真: |
022-5869568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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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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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yuanfanggongsi@163.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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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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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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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10078801400004180 |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