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西浩(挂)2021-046号地块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10.21
信息来源: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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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01032025106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O1002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西浩(挂)2021-046号地块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以2301-120103-89-01-816967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15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58453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56547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50.83%,自筹及其他资金49.17%,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64265.28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169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265.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4065.28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及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约20200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规划定江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西浩(挂)2021-046号地块项目商办楼幕墙EPC工程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幕墙面积 19057.3 平方米,包括商办楼幕墙工程,建筑幕墙高度 79.8米,本项目层数:16层,本项目最大单体幕墙面积:19057.3㎡,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9.05米;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9057.3平方米,标段发包估算额为198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6年02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或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正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施工程记录(4)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6)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 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 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应满足:联合体主办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承担并在系统中牵头关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投标均无效,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甲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或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正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施工程记录(4)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6)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 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 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应满足:联合体主办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承担并在系统中牵头关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投标均无效,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9日00时00分01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且现场递交纸质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招标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立,江澎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北楼406室
邮政编码:201900,300384
联系人:董昆松,张亮
电话:18104498874,022-23708566
传真:021-56693346,022-2370856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增彬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王帅、陈立朝
电话:022-25293969
传真:022-25293969
法定代表人:徐立,江澎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北楼406室
邮政编码:201900,300384
联系人:董昆松,张亮
电话:18104498874,022-23708566
传真:021-56693346,022-2370856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增彬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王帅、陈立朝
电话:022-25293969
传真:022-25293969
日期:2025年10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徐立,江澎
电话:18104498874,022-23708566
传真:021-56693346,022-23708566
受理单位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北楼406室
受理负责人:徐立,江澎
电话:18104498874,022-23708566
传真:021-56693346,022-23708566
受理单位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北楼406室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28362171
传真: 28362171
电子邮箱: 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28362171
传真: 28362171
电子邮箱: 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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