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10.16 信息来源: 天津水务有形市场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津水许可[2023]630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低水闸泵站位于静海区十一堡,独流减河进洪闸南侧。泵站建成于1977年,原设计规模为44m³/s,共22台卧式泵机组,主要功能为拦截大清河、子牙河汛后及非汛期低水位来水,向北大港水库蓄水。泵站运行至今40多年,存在混凝土碳化严重,钢筋保护层不足;闸墩混凝土存在严重露筋开裂现象;机架桥面板严重开裂;上游混凝土闸门老化严重,有较多裂缝;启闭设备陈旧、老化;观测设施缺乏、损坏,无法正常观测等问题。为保障大清河系防洪安全,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减轻海河排涝压力,保障“天津•绿屏”南部区域生态用水,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需对低水闸泵站进行改扩建。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12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1130日,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DLJHDSZBZSG/HT-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站进出口段、泵站主副厂房和管理用房等建筑工程,配套新建全部机电和金属结构设施,外部供电线路工程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18111日~2023103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10月~2023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101610时至2023102317(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22892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710时,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

联系人:顾方

电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李方园

电话:022-232666888131852289200815222363548

发布日期:20231016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顾方

电话:022-5879200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