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速无人机智慧管控一张网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12.31
信息来源: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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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高速无人机智慧管控一张网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关于印发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交通部、财政部奖补,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60%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政奖补 40 % 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
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构建服务于天津高速重要路段智慧管控一张网,建立天津高速低空智慧巡检体系。通过无人机搭载多元传感器,获取天津市域范围内津蓟、津宁、京秦、荣乌、长深南、津晋、宁静、津港、京沪、滨保、塘承、唐廊等重要高速路段养护里程高清巡查视频、全景影像、正射影像、热红外影像等多源数据,实现对天津高速自动化、智能化、立体化的昼夜巡检,提高天津高速的智能化、精准化、自动化、数字化水平,为安全、高效的公路运营提供有力保障,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的无人机智慧管控平台。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高速无人机智慧管控一张网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2.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为天津高速无人机智慧管控一张网设计施工总承包。构建覆盖天津市域范围内高速路段的巡检监测网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2 工作内容
(1)开展现场调查,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
(2)提供技术交底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3)按照完成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组织施工;
(4)编制交(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2.3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或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业绩,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应执行以下要求:联合体设计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揽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联合体设备供应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无人机设备供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能力。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业绩,2、投标人如独立投标应执行以下要求之一:(1)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具备以下业绩:①承揽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设计业绩;②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③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无人机设备供应业绩;(2)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应包含不少于200万元的无人机设备供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在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或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业绩,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应执行以下要求:联合体设计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揽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联合体设备供应方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无人机设备供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能力。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业绩,2、投标人如独立投标应执行以下要求之一:(1)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具备以下业绩:①承揽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设计业绩;②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③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无人机设备供应业绩;(2)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应包含不少于200万元的无人机设备供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在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5)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8)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设备供应单位组成。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tjggzy.cn)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关注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并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补充信息
(1)招标公告第3.3条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公告第5.2条修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递交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回执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3)本次招标公告除以上公告媒介外,还在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aigou.tj-chengtou.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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