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排水河巨葛庄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沽排水河巨葛庄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债券资金及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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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1.1大沽排水河是我市南部区域重要的排水河道,流经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全长约68.8公里。巨葛庄泵站位于津南区先锋排水河与大沽排水河交汇处,承担着西青、津南和市区部分区域的排水任务。根据《大沽排水河巨葛庄泵站安全鉴定报告》泵站土建结构为一类建筑物,闸门、启闭机等为四类设备,需对配套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对电气和金属结构设备进行拆除重建。为保障泵站安全运行,实施大沽排水河巨葛庄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是必要的。该项目己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清单内。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工期为182日历天。
2.1.3本项目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项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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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沽排水河巨葛庄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沽排水河巨葛庄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编号:DGPSHJGZBZGXGZGCSGXM/HT-2024-001,主要建设内容为巨葛庄泵站设计规模为12立方米/秒,在保留主体混凝土结构基础上,拆除更新1号、2号泵站前闸闸门、启闭机等设施;拆除泵站前池拦污栅,增设回转式清污机和带式输送机;修补相关建筑物混凝土结构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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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十年(2014年09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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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09月~2024年09月)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合同(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于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转账、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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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0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津沽路59号
联 系 人:康皓
电 话:28678858
招标代理机构:合合(天津)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创意中心5号楼620室
联 系 人:保玉君
电 话:15822059696
邮 箱:1745358963@qq.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25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康皓
电话:2867885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水政监察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薛伟
电话:2839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