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6
信息来源:和平区
浏览次数:
招标备案号:JS120101202505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7Y002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已由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和审批备〔2024〕4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6038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6038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3.4公里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新建DN500-DN600互联互通管网4.04公里。改造DN65-DN450市政一次网9.364公里,改造28座热力站的换热器、水处理装置、调节阀等设备,改造调峰首站1座等。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贵阳路、营口道、云南路等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三标段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三标段,招标内容为原大陆橡胶、东亚锅炉房供热区域建筑面积约1400平米的18座换热站的站容站貌提升改造及少量钢结构工作内容。其中:钢结构跨度小于10米,总重量小于100吨,单体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为453.11万元。工期2025年6月23日-10月31日。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咏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赵培植
电话:18526265708
传真:022-2455818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鸿磊(印鉴)
办公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182号1号楼302号
邮政编码:041000
联系人:仇晓娟
电话:18634399949
传真:0357-2059999
法定代表人:朱咏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赵培植
电话:18526265708
传真:022-2455818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鸿磊(印鉴)
办公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182号1号楼302号
邮政编码:041000
联系人:仇晓娟
电话:18634399949
传真:0357-2059999
日期:2025年05月1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朱咏梅
电话:18526265708
传真:022-245581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受理负责人:朱咏梅
电话:18526265708
传真:022-245581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23117433
传真: 23450807
电子邮箱: hpqzjw26@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23117433
传真: 23450807
电子邮箱: hpqzjw26@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