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
2024.11.29
信息来源: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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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2202411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施工[2024]1104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以 东教复【202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47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47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791.3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7791.31平方米,本项目涉及河东区3所现状小学、幼儿园的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7791.31平方米,其中: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教学楼3080平方米、办公楼1584平方米、风雨操场285平方米;河东区第七幼儿园教学楼1469.43平方米;河东区第五幼儿园教学楼1372.88平方米。项目不改变原有建筑的使用功能、总体布局与建筑面积。根据房屋安全及抗震鉴定结果进行C级加固及抗震加固。同步配套实施建筑装饰装修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改造、电气改造等工程。同时保留监控、空调、饮水机、电子教学等设备及消防系统。,总投资额247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河东区3所现状小学、幼儿园。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位于八纬路28号,河东区第七幼儿园位于泰昌路2号,河东区第五幼儿园位于抽水泵房道2号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标段,招标范围: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标段,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位于八纬路28号,面积4949平方米,地上4949,地下0平方米;共3栋单体,地上最高层数:4层,最高高度13.8米,地下0层,最大单体面积:3080平方米,单体最大跨度:8.4米,结构类型 : 砖混结构。招标范围: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213.4504万元。二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河东区第七幼儿园标段,招标范围: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河东区第七幼儿园标段,河东区第七幼儿园位于泰昌路2号,面积1469.43平方米,地上1469.43,地下0平方米;共1栋单体,地上最高层数:3层,最高高度10.2米,地下0层,最大单体面积:1469.43平方米,单体最大跨度:4.2米,结构类型 : 砖混结构。招标范围: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82.4552万元。三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河东区第五幼儿园标段,招标范围:河东区教育系统C级校舍提升改造项目-河东区第五幼儿园标段,河东区第五幼儿园位于抽水泵房道2号,面积1372.88平方米,地上1372.88,地下0平方米;共1栋单体,地上最高层数:3层,最高高度10.35米,地下0层,最大单体面积:1372.88平方米,单体最大跨度:8.1米,结构类型 : 砖混结构。招标范围: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10.78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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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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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专业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且打印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专业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且打印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专业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且打印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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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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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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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投标人须另外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项目投标关注截图加盖公章;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的请联系代理公司负责人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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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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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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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焦森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泰昌路8号
邮政编码:300161
联系人:刘清泉
电话:022-24153493
传 真:022-2415757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颖(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增-132号
邮政编码:300012
联系人:张萍
电话:022-84601296-8013
传 真:24321178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清泉
电话:022-24153493传真:022-24157571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泰昌路8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24135306传真:24135306电子邮箱:hdqzjwxzzfzd03@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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